通知公告
关于规范财务报销业务、取消现金结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22   发布人:   来源:   点击:[]

各部门、各学院:

年终将至,为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业务,减少现金使用量,提高办事效率,通知如下:

一、 我校财务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已运行一个学期,随着平台的不断改进完善,现已能承载全部报销功能。自2014年11月1日起,财务报销全部通过网上申报,原则上不再受理手工填制的报销凭证。

二、 根据会计核算规范化管理的要求,网上报销系统中,《支出凭单》、《支出凭单无指标专用》的报销业务,负责人、经办人等相关人员应在发票等原始单据空白处或背面签字,不得签在粘贴单上。

三、 我校财务(市北校区)已开通银校直连付款方式,自2014年11月1日起所有付款业务均通过银行转账支付,不再办理现金结算。对公结算和无法办理公务卡的人员报销,可分别通过该方式将款项转入

单位账户和个人银行卡(存折)。网上申报时,必须准确填列①收款单位(收款人)、②开户银行、③银行账号等要素,填列有误导致付款不成功的,财务处将通知经办人,经办人须及时在网上修正。黄岛校区、临沂校区付款方式不变。

四、 尚未办理公务卡的教职工请抓紧时间到财务处资金结算中心(市北校区)和综合财务科(黄岛校区)办理。

特此通知,望相互转告。

财务处

201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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