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青岛理工大学二级部门自主用工管理暂行办法》青理工人事〔2016〕21号
发布时间:2016-10-26   发布人:   来源:   点击:[]

青理工人事〔201621

关于印发《青岛理工大学二级部门自主用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青岛理工大学二级部门自主用工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青岛理工大学

20161011

青岛理工大学二级部门自主用工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学校二级部门自主用工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校内用工,充分调动自主用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二级部门自主用工是指因经费包干部门、团队或项目工作需要,聘用从事教学、科研辅助和其他管理、服务、生产等工作的人员的用工方式,自主用工人员不与学校建立正式聘用关系,工资、保险等费用由各用工部门自主经费支付。

第三条 学校对二级部门自主用工按照“控制数量,择优招用,加强管理,保障权益”的原则,实行计划管理,人事处为二级部门自主用工统一管理部门,负责用工计划的审批。

第四条 二级部门自主用工计划每年度编制一次,使用临时用工人员的部门,应在每年12月制订下一年度用工计划,内容包括用工事由、工作内容、上岗条件、岗位名称、岗位数、工资标准、经费来源等,填写《青岛理工大学二级部门自主用工计划审批表》,交人事处审批。

第五条 因特殊情况用工部门需超计划使用自主用工人员时,必须“先申请、后审批、再用工”,禁止无计划使用自主用工人员。

第六条 二级部门自主用工由用工部门负责招聘。用工部门应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择优选拔招用,同时填写《青岛理工大学二级部门自主用工人员备案表》。

第七条 二级部门自主用工应聘人员应向用工单位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居住证、计划生育证明以及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表等材料。

第八条 办理二级部门自主用工录用手续时,必须依法与自主用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对于使用来校全职工作的自主用工人员应采用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由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对于使用非全日制(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自主用工人员,用工部门需与其签订用工协议;录用兼职或其他类似人员时,要由本人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派出工作的证明,并提供相应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录用后由用工部门与其签订用工协议。

第九条 二级部门自主用工人员工资由用工部门与被聘用人员协商确定,并报人事处审核,月工资、小时工资、计件工资、定额工资标准不得低于青岛市最低工资标准,原则上也不得高于学校同类人员工资标准。对兼职、非全日制用工人员,应购买雇主责任险等商业保险,费用由用工部门自主经费支付。

第十条 二级部门自主用工人员工资必须由用工部门按规定统一造册到人事处审批,由财务处或派遣公司发放,其他部门不得发放自主用工人员工资,更不得以其他名义套取或截留自主用工人员工资,违者取消用工计划并追究部门负责人责任。

第十一条 学校坚持“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用工部门必须承担本部门自主用工人员的教育、管理、使用等责任。用工部门须每月对自主用工人员进行考勤。

第十二条 二级部门自主用工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违者用工部门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者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 违反学校规定私自用工造成劳动纠纷的,由用工部门负责牵头处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产生的经济赔偿由用工部门全额承担;造成学校名誉损害的,学校将根据情况追究用工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四条 各部门自主用工人员的聘用、续聘、解聘必须严格按规定办理,对未按规定手续办理给学校造成损失的,暂停该用工计划,由用工部门负责追回损失。

第十五条 学校机关、直属部门从事工勤等岗位工作的非正式聘用工作人员,参照本规定,但用工人员占用用工部门岗位数,经学校审批后,工资、保险等费用由学校人员经费支付,由人事处、财务处统一发放。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青岛理工大学二级部门自主用工计划审批表

2. 青岛理工大学二级部门自主用工备案表


附件1

青岛理工大学二级部门自主用工计划审批表

序号

用工部门

工作地点

岗位名称

用工事由

服务方式

工作量说明

工资标准

资金来源

招聘方式

备注

1

2

3

4

5

6

7

8

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20

相关

业务

主管

部门

审核

意见

负责人签字:

20

学校审核意 见

签 字:

20

注:服务方式指全日工、小时工、任务承包;招聘方式指是否劳务派遣。

附件2

青岛理工大学二级部门自主用工备案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户口所在地

学历

是否有“三证”

用工成份

安排

工作

岗位

合同类别

工资水平

聘用

期限

是否有保险

进校方式

其他说明情况

身份证

就业证

暂住证

离退休

失业

人员

待业

人员

农民工

劳动

合同

临时

协议

工资

经费来源

部门招聘

熟人

介绍

1

2

3

4

5

6

7

8

9

10

数字统计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单位负责人: 填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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