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理工财务〔2020〕8号
青岛理工大学
关于《青岛理工大学部分财政科研经费“包干制”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职能部门、教学院部、直属单位、临沂校区:
为深化学校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改革,加快推进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改革试点工作,经学校研究同意,现将《青岛理工大学部分财政科研经费“包干制”试点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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