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理工大学学分制收费知识问答(2017版)
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的通知》(鲁教高字〔2013〕14号)、《关于山东省高等教育收费改革试点的意见》(鲁价费发〔2013〕93号)、《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山东师范大学等7所高校学分制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5〕50号),我校自2015级起实行学分制,为了普及学分制及学分制收费基本知识,我们就大家关心的问题编写了以下问答,供参考学习。
1、 什么是学分制?
学分制是指学校以选课为前提,以学分为学习计量单位,以取得规定的基本学分作为毕业和获得学位标准的教学管理制度。
2、 什么是学分制收费?
学分制收费是指按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计收学费的收费管理制度。
① 专业注册学费:由学校根据专业生均培养成本制定,各专业的专业注册学费有所不同,专业注册学费按学生实际在校就读的学年计收;
② 学分学费:按实际修读课程的学分计收,每学分学费标准为100元。
3、 如何计算各学年应缴纳学费?
各学年学费总额=专业注册学费+学年学分学费
4、 专业注册学费怎样收取?
在每学年开学时按专业注册学费标准收取。
5、 学分学费怎样收取?
学分学费在每学年开学时,按各专业年平均基本学分预收,每学年结束前(即每年6月份)结算,结算差额与下一学年预收学分学费合并收取。
年平均基本学分=基本学分/基本修业年限
学年预收学分学费=年平均基本学分×学分学费标准
学年实修学分学费结算差额=教务处提供的应计费学分×学分学费标准-学年预收学分学费
学年学分学费=学年预收学分学费+上一学年实修学分学费结算差额
6、 如何查询所修学分?
可以登录青岛理工大学教务处,查询本人本学年修了多少学分。
7、 如何查询学分学费?
学分学费每学年结束前(即每年6月份),按照教务处提供的应计费学分结算。学生可登录青岛理工大学财务处查询本学年的学分学费。
学生在毕业、退学、转学等原因离开学校时,按照教务部门提供的应计费学分进行清算。
8、 学生在校期间转专业,学费怎样计收?
在校期间转专业的学生,转入专业的专业注册学费与原专业不一致的,从转入学期起,按转入专业的专业注册学费标准收取。转入专业的专业注册学费低于原专业的,差额部分转为下学年专业注册学费;转入专业的专业注册学费高于原专业的,按差额补交专业注册学费。
9、 学生修读除录取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外课程的学费怎样计收?
学生因修读辅修、双学位或修读其录取专业培养方案规定课程之外的课程,按实际所修课程学分计收学费,在基本学制内免收专业注册学费。
10、 补考需要收费吗?怎样计收?
学校每门课程给予一次免费补考机会,补考仍不及格应当重修,重修学费按实际重修学分在修读前收取。同一门课重修多次的,每次均按重修学分收取学分学费。
11、 提前毕业或延后毕业学费怎样计收?
提前毕业或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按照实际在校就读学年交纳专业注册学费。学分学费按正常修读学分计费。
12、 学生在校期间终止学业的学费如何计收?
学生因退学、转学、出国等终止学业,按月计收专业注册学费,每学年按10个月计算,不足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学分学费按教务处提供的已修学分计算。
13、 学生办理休学、入伍等保留学籍时学费如何计收?
学生因休学、入伍及其他原因暂时离校保留学籍时,离校前需交齐本学年的预交学费,多交的学费暂不退费,复学后按所修专业的专业注册学费多退少补。复学后再结算学分学费。
14、 哪些学生不实行学分制收费?
① 2014级及之前各年级学生,按年度学费标准收费,不实行学分收费。
② 中外合作办学、校企合作办学、春季招生各专业、“3+2”、“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等专业学生,按年度学费标准收取,不实行学分制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