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指南
青岛理工大学财务处票据粘贴要求
发布时间:2019-02-27   发布人:   来源:   点击:[]

青岛理工大学财务处票据粘贴要求

1. 小于A4大小的票据请按类别平铺粘贴于空白A4纸粘贴区

2. 粘贴票据时请将票据牢固粘贴于空白A4纸粘贴区,且不得超出框线;

3. 票据粘贴请使用胶水,请勿使用胶棒、双面胶、透明胶、订书机等、尽量保证整齐、均匀;

4. A4大小的电子发票及附件(合同、工程决算书、会议通知等)无需使用本粘贴单,可直接附于最后;

5. 本粘贴单中文字说明部分可以被原始单据覆盖。

附:青岛理工大学财务处票据粘贴模板

上一条:财务处网上办公平台操作手册
下一条:在win10环境下如何使用财务报销系统

版权所有:青岛理工大学财务处

黄岛校区地址:青岛市黄岛区嘉陵江东路777号    邮编:266520     

市北校区地址:青岛市市北区抚顺路11号   邮编:266033    

临沂校区地址:临沂市费县县城东外环108号    邮编:273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