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理工大学财务处票据粘贴要求
1. 小于A4纸大小的票据请按类别平铺粘贴于空白A4纸粘贴区;
2. 粘贴票据时请将票据牢固粘贴于空白A4纸粘贴区,且不得超出框线;
3. 票据粘贴请使用胶水,请勿使用胶棒、双面胶、透明胶、订书机等、尽量保证整齐、均匀;
4. A4大小的电子发票及附件(合同、工程决算书、会议通知等)无需使用本粘贴单,可直接附于最后;
5. 本粘贴单中文字说明部分可以被原始单据覆盖。
附:青岛理工大学财务处票据粘贴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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