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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师恩深似海,公积金永随行”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09   发布人:   来源:   点击:[]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北管理处

关于开展师恩深似海,公积金永随行”活动的通知

金秋九月,我们迎来了一年一度的教师节。为了感谢全区老师辛勤付出,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北管理处将举行“师恩深似海,公积金永随行”活动。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时间

9月10日、11日,每天9点至17点(中午不休息)。

二、活动地点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北管理处,市北区敦化路328号,诺德广场A座五楼。

三、活动对象

市北区全体在职教职工及其家属。

四、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市北公积金将设立专门面向老师的窗口,办理如下业务:

1、办理住房公积金商业贷款自助提取业务。目前在我市的工、农、中、建、交、招商、邮政、青岛、中信、浦发、兴业、光大、农商等13家银行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者及其配偶,可以办理该业务,实现每月自助提取公积金。

2、开通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营业厅,实现足不出户查询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信息。

3、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试算、预审、受理等服务。

4、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服务。

5、其他住房公积金服务。

五、其他

住房公积金商贷自助提取业务需要准备的材料详见附件。未尽事宜,请致电66753023咨询。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市北管理处

二〇一九年九月九日

网厅商贷自助提取业务

现仅开通办理本市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青岛银行、招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信银行、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青岛农商银行、光大银行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需提供的材料:

1、申请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

2、配偶关系提供结婚证原件,其他关联人(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配偶)提供身份证及关系 证明原件;

3、房产证或网签购房合同原件(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产证原件);

4、银行借款合同原件

5、银行盖章的还款明细原件(尽量打印全部的还款明细)。

备注:

1、签订网厅商贷自助提取业务的职工,须持有公积金联名卡(联名卡在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办理);或持有工、农、建、交、中五家银行的I类借记卡;

2、银行贷款本息截止上月至少已偿还一期(例:首次还款为81日,需910日后才可办理);

3、主借款人办理商贷自助提取业务时,提供关联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配偶)身份证及关系证明原件的,可一并为关联人开通商贷自助提取签约业务。

4、申请人及关联人可通过公积金中心官网自助开通个人专业版及维护I类借记卡账户(需本人登录个人专业版自助添加),无需柜台开通。

5、此业务仅限于青岛市上述银行办理的住房按揭贷款。

6、咨询电话: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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