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报2021年度财务预算建议草案的通知
校直各部门、学院、临沂校区:
为科学编制学校2021年财务预算,有效配置资源,切实提高预算绩效,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改革完善省属本科高校预算拨款制度的实施意见》、《山东省省属本科高校绩效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山东省本科高校分类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相关指标考核要求,现就2021年预算编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依据及要求
(一)编制依据
1、《青岛理工大学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2、《青岛理工大学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3、《青岛理工大学学院(部)预算经费管理办法》
(二)编制要求
1、预算编制坚持“收支两条线”原则,各部门、学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须纳入学校年度财务预算,按照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目标要求和学校财力可能,做到“应编尽编”,编实、编准各项收支预算。
2、各学院、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厉行节约、讲求绩效,按照零基预算的编制方法,充分、全面编制2021年各项支出预算。
3、按照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的要求,请各部门、各学院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及公款出国出境)及会议费、培训费等预算支出,压缩行政办公费、差旅费、后勤运行等一般性支出,在2020年预算支出基础上再压减10%。
4、在编制2021年收支预算过程中,要全面梳理2020年工作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和收支预算经费执行情况,采取切实措施克服新冠肺炎疫情给学校造成的经费困难,确保2020年预算任务和各项工作按期完成。除正在执行期的财政专项、教研科研项目及创收项目以外,2020年底各部门项目经费余额原则上将不予结转,因特殊原因确需结转至2021年继续执行的,需对未完结转事项重新编报支出预算,避免漏报,当年预算确定后原则上不予调整追加。
5、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政府采购管理要求,各部门安排的属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的支出,按照资产管理处要求同时报送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见附件1中表6、表7)。
二、预算编制内容及说明
(一)收入预算
收入预算主要包括科研事业收入、函授夜大学费、在职教育收费、培训班、考试(务)费、报名费、测试费、房屋(场地)租金、资产处置收入、科技成果转让收入、实验室对外服务收入、捐赠收入、校办产业上缴利润等各项收入,以及博士后经费、专家津贴拨款及其他非省财政安排的各类项目拨款等。
编制要求:收入预算要打实、编准,按附件1表3格式填报各项收入及测算依据。
注:学历教育学宿费收入由财务处统一编制,科研事业收入、技术(成果)转让收入由科技处汇总各学院收入预算编制。
(二)支出预算
支出预算主要包括学院(部门)日常运行经费预算、创收经费项目预算、校立专项经费预算和财政专项预算。
1、日常运行经费(学院教学业务费、职能部门办公经费等)。由学院(部门)结合2021年工作计划编报预算支出建议数(按附件1格式报财务处)。
财务处根据上级部门有关2021年日常运行经费预算编制的文件精神和学校具体预算要求,结合学院(部门)2020年实际支出、2021年预算支出建议,以及学校2021年预算收入情况,核定学院(部门)预算经费。
2、创收经费支出预算由创收学院根据学院创收收入和《青岛理工大学学院(部)创收收入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分配比例,合理编制支出预算(按附件1格式报财务处)。
3、校立专项经费实行归口管理,由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按照本通知时间要求,组织完成2021年归口专项预算编报工作。各学院(部门)申请校立专项经费安排的项目预算支出,须先报送至归口管理部门,由归口管理部门论证后按照附件2的格式报财务处。(校立专项经费归口管理部门、专项内容、联系方式详见附件4)
4、财政专项项目由发展规划处从2021-2023年中期财政规划项目库中遴选。2021-2023年中期财政规划由发展规划处组织申报、论证,并按照附件3的格式报财务处。
三、编报格式及报送时间
(一)编报格式
严格按照附件格式编报(财务处网站下载),由部门“一支笔”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临沂校区预算建议草案经校区领导签批)报送至财务处计划科。
(二)报送时间
2020年9月30日前。(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报资产管理处。)
注:编报财务预算涉及的有关文件,请各部门到财务处网站下载,涉及政府采购的有关管理要求,请到资产管理处网-管理办法栏查询。
附件:1、2021年部门预算建议表
2、校立专项项目填写资料
3、财政专项填写资料
4、归口管理部门分工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