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已完工项目结余经费的通知
各归口管理部门及项目负责人:
为贯彻落实《青岛理工大学预算管理办法(修订)》(青理工财字〔2020〕18号)文件精神,根据学校相关专项经费管理规定,做好已完工项目经费年末清理及结转工作,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绩效,现就提前做好2020年决算和2021年预算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1、校立专项。具体包括:人事处、保卫处、发展规划处、研究生处、教务处、科技处、国际交流处、资产处、后勤处、图书馆、信息建设与管理中心等归口管理部门项目。
2、科研经费(A、B、C类)、教研教改、高教研究、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党建等已到期课题。
3、项目余额截至日期2020年12月31日,项目余额表由财务处计划科提供。
二、报送项目清理情况
各归口管理部门及项目负责人应对2020年度及以前已完工课题及专项经费进行清理总结,尤其关注个人项目涉及项目负责人退休(或离职)、学生已毕业、已结题项目,要求在2021年1月10日前将完工项目清理结果,分收回和结转两部分,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财务处计划科,同时发送电子版至jhk@qut.edu.cn,邮件标题为“某部门-完工项目收回”、“某部门-未完工项目结转”。
财务处
2020.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