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预算责任单位:
为科学编制学校2022年财务预算,有效配置资源,切实提高预算绩效,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22年省级预算的通知》《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科教预算编制“一上”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改革完善省属本科高校预算拨款制度的实施意见》《山东省省属本科高校绩效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山东省本科高校分类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青岛理工大学预算管理办法(修订)》《青岛理工大学学院(部)预算经费管理办法》及我校事业发展与财务管理工作实际,现将2022年校内财务预算编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原则
2022年财务预算编制的原则是: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的精神,按照综合预算、零基预算、刚性预算、绩效预算、透明预算、可持续预算原则,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强化资源统筹,优化支出结构,硬化预算执行约束,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加快健全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强化预算资金对落实党委行政重大决策部署的保障能力,紧紧围绕第三次党代会确定的“十大工程”目标任务,结合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充分整合利用现有资源,合理优化资金支出结构,从严从紧编制与学校财力状况相适应的校内预算,集中财力解决制约学校高质量、内涵式发展的全局性、关键性问题,着力推进学校事业发展和教职工民生改善。
二、基本思路
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兜窂“保人员、保运行、保安全”底线,预算收入严格做到应收尽收。预算支出分为两部分,一是基本支出,二是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主要指日常运行支出,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扩大二级单位自主权,根据2022年学校财力与预算需求情况,确定基本支出规模,由学校进行二次分配后下达各单位2022年预算控制限额(即经费总额),由各单位细化编制本部门年度预算草案,经学校审批后上报省财政预算系统,一经确定不得调整。
项目支出:分为运转类项目(日常运行支出类)与非运转类项目,运转类项目包括:科研项目支出、图书资料购置、人才引育和学术团队建设、中外合作办学分成经费、校园设施日常维修维护、家具及设备租赁与购置、2020年绩效考核奖等;非运转类项目指非日常运行支出项目,包括教学平台、实验平台、科研平台、学科建设、信息化建设、房屋建筑物与基础设施专项修缮、消防监控专项改造等。各项目申请单位论证完毕后报送归口管理部门,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审核、确认、排序后,将运转类(日常运行支出)项目报送至财务处,非运转类项目报送至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组织论证,以项目形式纳入“项目预算库”管理,做到预算一经批准即可进入招标采购等实施过程,不再组织方案论证等前期工作。
其中,财政专项资金原则上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项目任务书或合同书的要求安排预算支出,进一步明确预算绩效与支出责任,不再统筹使用。
三、编制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财务预算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2022年预算编报工作,成立预算编制小组。将预算编制与未来发展一起谋划,将专项资金与自有资金统筹考虑,将所有的刚性支出需求全部编入预算,做到应编尽编、编细编实。所有专项经费均须申报财务预算,对未申报的一律不予支持。对预算编制不重视,造成严重影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二)压“一般”保“重点”
结合我校财务状况,要将过紧日子作为预算管理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同时,按照省财政厅要求,2022年预算编制要“加强一般性支出管控,将日常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压减20%以上,通过单位收入安排的一般性支出比照财政拨款要求从严从紧安排;压减“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规模,合并整合内容相近的公务活动,大力精简会议、差旅、培训、论坛、庆典等活动,积极采用视频、电话、网络等新型方式开展,努力节约开支。”严控办公用房维修改造,严控通用资产配置计划,严禁超标准、超限额配备。各预算责任单位要从严从紧控制支出规模,按照轻重缓急确定项目安排优先顺序,可暂缓实施的项目尽量延缓至以后年度安排,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和急需刚性支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一定要以发展为要,从需要出发,实事求是、量入为出、搞好论证,不可无项目编制。
(三)加大存量资金统筹力度
省财政厅明确要求“建立存量资金常态化清理盘活机制,于9月底和12月底组织开展集中清理工作,对符合收回条件的结转一年以上的财政资金、政府采购节约资金及时收回,基本支出和“五项经费”结余资金年底全部收回。”
具体到我校的情况,按照上级规定学校将对日常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实施“年底收回管理”,除正在执行期的财政专项(省财政文件确认范围内)、学院部门管理费、创收经费、个人教学科研经费等以外的所有资金年底一律收回财政(省财政预决算系统自动收回);政府采购节约资金及时收回。因特殊原因确需结转至2022年继续执行的,需对未完结转事项重新编报支出预算,避免漏报(其中省财政专项资金不允许结转)。
(四)加大预算收入统筹力度
凡通过行使管理职能或对外提供服务取得的收入,均须编报收入预算,严格做到应收尽收。各预算责任单位应根据历年收入情况,综合考虑2022年增减变动因素,按照收入类别对各项收入进行全面测算,不得瞒报、漏报,严禁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
(五)加强项目库对预算管理的基础支撑
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把项目作为预算管理的基本单元,预算支出全部以项目形式纳入预算项目库,未入库项目一律不得安排预算。健全完善项目动态入库机制,各部门、单位要做实做细项目储备,提前做好项目申报、评估论证、工程招标、年度资金需求测算、绩效目标设定等基础性工作,成熟项目及时入库管理。严格入库项目评审,重点审核入库项目可行性、具体实施计划、项目实施条件等内容,以及项目重要性、安排优先序,做到预算一经批准即可实施。健全完善项目滚动管理机制,及时清理退出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实现定期更新、滚动管理。
(六)加强预算归口管理
各预算责任单位有表1中相关支出预算的,统一按照附件2格式报送归口管理部门,由归口管理部门汇总审核后分别报送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财务处(按照表1中的标注报送)。预算责任单位、归口管理部门对预算编制、执行和绩效考核共同承担管理责任和执行责任。
表1 归口管理部门分工 |
序号 |
部门 |
归口管理预算内容 |
项目归类 |
1 |
教务处 |
短期师资培训、教研教改、教学竞赛、公共课经费、卓越工程师班、专业认证、专业评估等教学类经费。其中,涉及平台建设的项目由教务处汇总论证确认排序后报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其余日常运转类支出汇总审核确认后报财务处 |
|
2 |
研究生处 |
导师短期交流及培训;研究省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及全英文课、教学成果奖(研究生)、研究生学科竞赛、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及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等教育教学项目;省、校联合培养基地的建设,国家级联培基地的培育;研究生业务经费;研究生招生、就业专项费;研究生奖助经费;研究生教育国际化项目;研究生信息化系统日常运行维护经费(易通维护,合同约定)。涉及到平台建设的汇总报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其余报财务处 |
|
3 |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
学科建设、双高建设由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统筹,汇总审核确认排序后报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
1、学科建设 |
4 |
科技处 |
各类自然科学类科研项目(含引进人才科研设备)、科研平台建设的仪器设备、家具购置,涉及平台建设的项目由科技处汇总论证确认排序后报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其余科研收入、日常支出报财务处 |
1、科研项目支出 |
5 |
人文社科处 |
各类人文社会科学类科研项目(含引进人才科研设备)、科研平台建设的仪器设备、家具购置,涉及平台建设的项目由人文社科处汇总论证确认排序后报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其余科研收入、日常支出报财务处 |
1、科研项目支出 |
6 |
图书馆 |
图书、期刊数据库等资料购置,汇总审核确认排序后报财务处 |
1、图书资料购置 |
7 |
人事处 |
人才引进与团队建设、长期师资培训和教师进修、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师项目、岗位培训、临时用工、绩效奖励,汇总审核确认排序后报财务处;人才引进与团队建设同时报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
1、人才引育和学术团队建设 |
8 |
国际交流处 |
各类教学科研、公务活动等出国出境,中外合作办学外方分成,汇总审核确认排序后报财务处 |
1、中外合作办学分成经费 |
9 |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 |
全校办公软件、网络建设、各部门管理系统建设由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汇总论证确认排序后报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
1、校园网络建设 |
10 |
基本建设处 |
基本建设,汇总审核确认排序后报报财务处 |
1、基本建设 |
11 |
后勤管理处 |
房屋建筑物修缮等项目类(非日常运行类)汇总论证审核确认排序后报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后勤运行保障、物业管理费、日常修缮等日常运行类,汇总论证确认排序后报财务处 |
1、校园设施维修 |
12 |
安全管理处 |
消防、监控、交通设施建设等项目类(非日常运行类)汇总论证审核确认排序后报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消防、监控设施维修维保、校园安保等日常运行类,汇总论证确认排序后报财务处 |
1、校园设施维修 |
13 |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
行政办公设备及家具租赁及购置、设备维修费、教学实验室建设、校区搬迁等。其中,涉及教学实验平台建设的项目(非日常运行类)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汇总审核确认排序后报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其余日常运行类汇总审核确认后报财务处 |
1、家具及设备购置 2、校园设施维修 |
14 |
继续教育学院 |
各类办学点分成,汇总审核后报财务处 |
1、办学点分成经费 |
(七)严格加强预算执行控制
财政厅要求“预算一经批准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或开展政府采购。除政策性、突发性、应急性事项外,执行中一般不追加预算,确需出台的政策优先通过调整现有资金结构解决,确实难以调整的,通过以后年度预算安排。”
预算执行已经纳入省教育厅年终对高等学校的考核,根据预算执行情况扣减学校考核分;且省教育厅原则上不允许调整预算与政府采购计划(省政府将全省教育系统调整情况纳入对教育厅的年终考核)。
(八)强化预算与绩效深度融合机制
把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加大对新增项目预算的事前绩效评估和审核力度。将绩效目标作为预算申请的前置条件。突出绩效运行监控的时效性,完善绩效自评、学校抽评、重点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机制,扩大全周期跟踪问效范围,及时跟踪评价政策、项目实施效果。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对预算支出安排的约束,绩效评价结果达不到优良等次的项目按不低于10%比例压减预算;对于绩效监控和全周期跟踪问效的项目,根据监控结果调整其当年及以后年度预算(这也是省财政对我校的绩效考核要求)。
(九)其他要求
1、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政府采购管理要求,各部门安排的属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的支出,在报送资金预算的同时将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见附件1中表6、表7)报送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特别说明:因政府采购工作政策性很强,要熟知相关文件,政府采购支出预算编制要准确,原则上年度内不再增补政府采购计划。相关政策请及时联系学校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2、学校预算编制需要有关基础数据作为依据,请相关部门协助提供。其中,各部门人员情况表(附件1中表1)、本专科生名单表(附件1中表11)、研究生名单表(附件1中表12)分别由人事处、教务处及研究生处提供。
四、预算编制内容及说明
(一)收入预算
收入预算主要包括科研事业收入、函授夜大学费、在职教育收费、培训班、考试(务)费、报名费、测试费、房屋(场地)租金、资产处置收入、科技成果转让收入、实验室对外服务收入、捐赠收入、校办产业上缴利润等各项收入,以及博士后经费、专家津贴拨款及其他非省财政安排的各类项目拨款等。
编制要求:收入预算要打实、编准,按附件1表3格式填报各项收入及测算依据。
注:学历教育学宿费收入由财务处统一编制,科研事业收入、技术(成果)转让收入由科技处、人文社科处分别汇总各学院收入预算编制。
(二)支出预算
支出预算主要包括学院(部门)日常运行经费预算、创收经费项目预算、项目经费预算。
1、日常运行经费(学院教学业务费、职能部门办公经费等)。由学院(部门)结合2022年工作计划编报预算支出建议数(按附件1表4格式报财务处)。
财务处根据上级部门有关2022年日常运行经费预算编制的文件精神和学校具体预算要求,结合学院(部门)2021年实际支出、2022年预算支出建议,以及学校2022年预算收入情况,核定学院(部门)预算经费。
2、创收经费支出预算由创收学院根据学院创收收入和《青岛理工大学学院(部)创收收入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分配比例,合理编制支出预算(按附件1表4格式报财务处)。
3、2022年所有项目经费均实行归口管理,由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按照本通知时间要求,组织完成2022年归口专项预算编报工作。各学院(部门)申请专项经费安排的项目预算支出,须先报送至归口管理部门,由归口管理部门论证后按照附件2的格式报送。2022-2024年中期财政规划(三年滚动项目库)由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组织申报、论证、确认并排序,并按照附件2的格式汇总。
特别说明:按照省教育厅、财政厅的要求,专项资金项目库建设中,项目的论证要充分,上级财政批复资金时将与项目一一对应批复,并直接在预算系统内链接。项目资金获批后,直接进入实施阶段(不允许补充、更换项目),即组织政府采购招标及后续工作,不再组织前期可行性与实施方案的论证(要资金跟着项目走,杜绝资金等项目,如果项目建设论证不充分则暂缓入库);专项资金如有结余,省财政收回结余资金;如果项目验收不合格,归口管理部门按照省财政有关专项资金管理规定退回资金。按照上级要求,前期资料不全、未得到学校立项审批的项目2022年一概不安排预算。
五、2021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相关要求
所有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双一流建设工程、双高建设工程、本科高校教学改革、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强化建设计划、优秀青年创新团队、思想政治工作重点计划经费、协同创新计划、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基本建设专项资金等),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将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主要包括事前绩效目标申报、事中绩效运行监控、事后绩效评价以及评价结果应用。绩效目标与绩效评价将报省人大并向社会公开;绩效运行监控与评价结果将与分类考核和经费安排挂钩。
相关工作将根据省教育厅后续下发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请相关单位予以配合。
六、编报程序
(一)编报程序
2022年学校预算编报实行“两上两下”的工作程序。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一上”
(1)2021年8月20日前报送收入预算表(附件1)(收入责任部门)与基础数据表。
(2)运转类项目(即日常运行类支出)专项资料(附件2)由各预算责任单位于8月20日前报归口管理部门(见表1),归口管理部门于8月24日报送报财务处,财务处报经学校审批后于8月30日前录入省财政厅预算管理系统并书面报省教育厅、财政厅。
(3)各预算责任单位其他项目(非日常运行类支出)于9月5日前将论证完毕的项目报归口管理部门入库(见表1),归口管理部门于9月10日前报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于9月15日前完成“全校2022年项目库”及“2022-2024年中期财政规划三年滚动项目库”的滚动调整工作后报财务处,财务处于9月20日前报省财政厅。
(4)基本支出等其他资料于9月10日前报送财务处。
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同时报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表2 “一上”阶段各项工作时间表
序号 |
工作内容 |
责任部门 |
完成时间 |
1 |
收入预算表(附件1) |
收入管理部门 |
8月20日 |
2 |
基础数据表 |
人事处 |
8月20日 |
3 |
运转类项目(日常运行支出类)专项资料(附件2)报归口管理部门 |
预算责任单位 |
8月20日 |
4 |
运转类项目(日常运行支出类)专项资料(附件2)的汇总、审核、确认并报财务处 |
归口管理部门 |
8月24日 |
5 |
将经学校批准的运转类支出录入省财政厅预算管理系统并书面报省教育厅、财政厅 |
财务处 |
8月30日 |
6 |
项目论证资料(非日常运行类支出)报归口管理部门 |
预算责任单位 |
9月5日 |
7 |
项目(非日常运行类支出)经审核、确认、排序后报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
归口管理部门 |
9月10日 |
8 |
“全校2022年项目库”及“2022-2024年中期财政规划三年滚动项目库” |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
9月15日 |
9 |
将“全校2022年项目库”及“2022-2024年中期财政规划三年滚动项目库”录入省财政厅预算系统并书面上报省教育厅、财政厅 |
财务处 |
9月20日 |
10 |
基本支出等其他资料 |
预算责任部门 |
9月10日 |
2、“一下”
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批复意见(省财政厅、教育厅将根据学校“一上”情况批复学校财政拨款额度),学校研究确定全校基本支出、项目支出规模。并及时下达各预算责任单位预算控制限额(经费总额)、支持项目名录。
3、“二上”
各预算责任单位根据学校下达的预算控制限额,细化编制本单位年度预算方案并报财务处,需要招标的支出同时向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提报招标需求;项目(非日常运行类)责任单位、归口管理部门细化方案向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提报招标需求。
4、“二下”
财务处汇总审核各单位细化的年度预算方案,报经学校审批后,正式下达各单位2022年预算。
(二)报送方式及联系人
编报财务预算涉及的有关文件与表格,请到财务处网站下载。所有纸质材料均须加盖部门公章、部门负责人签字,并报分管(联系)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送。涉及政府采购的有关管理要求,请咨询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1、财务处
纸质材料报送地点:嘉陵江路主校区行政办公楼106房间财务处综合计划科、电子版材料报送邮箱:jhk@qut.edu.cn
联系人:黄晓兵、联系电话:85071887(18766282997)
联系人:范若联、联系电话:85071308(13964811026)
联系人:胡芸玮、联系电话:86875798(15165291001)
2、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纸质材料报送地点:嘉陵江路主校区行政办公楼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705房间、电子版材料报送邮箱:niujingyi1978@163.com
联系人:牛景轶 联系电话: 85071619(13864223813)
附件:1、2022年部门预算建议表
2、专项填写资料
财务处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