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优化部分财务服务事项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5-05-28   发布人:   来源:   点击:[]

各部门、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升财务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为广大师生提供更便利的财务服务,现对以下三个事项进行调整或说明:

一、优化科研经费入账流程

自2025年5月30日以后,在科研管理系统内认领的横向、纵向科研经费来款,无需再将经费分配单交至财务处,财务处将通过科研系统自动对接并打印入账。如需开具发票,请及时登录智慧理工--财务系统--预借票据系统,自行申请开具,并上传发票通知单、经费分配单、科研合同(双方已盖章版)、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认定证明(如有),发票将发送至所填写的邮箱。2025年5月30日前认领的,仍需将经费分配单交至财务处,财务处据此入账。

其他未在科研管理系统立项的特殊管理要求项目,如军工项目、产学研项目等,仍需按原途径线下申请开具发票、认领经费。

二、优化退单流程

为提高报销时效性,方便师生随时取回不完整或不合规的报销单据,自5月30日起,启用自动退单系统,纸质凭证通过退单机处理,退单流程如下:

1、退回的报销单据退到哪里?

录入人员或项目负责人可在财务报销系统“失败业务”中查看退回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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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的报销单据需要在退单机中取回(按照提交报销票据的校区退单),退单机的具体位置如下:嘉陵江路校区,综合服务中心1楼北门(104与106办公室中间过道);市北校区,1号教学楼2楼大厅。



2、退单取回方法:

(1)关注青岛理工大学财务处公众号,即可获得报销单据的退单通知及开柜验证码。

                     

                      

(2)在退单机中点击“退单”,输入验证码,系统自动开柜,取回报销单后请关闭柜门。

退回的报销单据需要按照退回原因进行修改,重新提交并打印后生成新的报销单据送至财务处会计核算科。

三、国产设备报销说明

为维护国家安全、推动产业升级、实现长期发展战略,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对《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36类医疗设备等产品,明确要求“应当全部采购国产”,不得申请进口;其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原则上鼓励优先选择国产产品,若需采购进口设备,需通过专家论证并备案,且不得排斥国产同类产品竞争。为进一步明确国产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及以上,不包括软件)报销材料,现对报销时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说明如下:

1.日常报销单;

2.资产入账单(2份);

3.仪器设备领用单(部门负责人签字);

4.增值税专用发票;

5.三万元及以上的设备需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采购合同原件;

6.自主采购备案表/集采目录内采购申请表+超市直购系统采购凭证(委托山东政府采购中心或代理机构采购需要成交通知书);

7.支付记录(对公付款不需要);

8.设备的照片(至少两张)。

以上业务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可联系会计核算科,电话:85071966;68053003;86875797(科研经费入账)。




财务处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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