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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财会[2017]25号)
发布时间:2017-11-10   发布人:   来源:   点击:[]

文件来源: http://kjs.mof.gov.cn/zhengwuxinxi/zhengcefabu/201711/t20171109_2746877.html

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

财会[2017]25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适应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需要,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我部制定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现予印发,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鼓励行政事业单位提前执行。


  执行本制度的单位,不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彩票机构会计制度》《地质勘查单位会计制度》《测绘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国有林场与苗圃会计制度(暂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等制度。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财 政 部


2017年10月24日

附件: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

上一条: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答记者问
下一条: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6号—政府储备物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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