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编制2023年财务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14   发布人:   来源:   点击:[]

各预算责任单位:

为科学编制学校2023年财务预算,有效配置资源,切实提高预算绩效,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23年省级预算的通知》《关于改革完善省属本科高校预算拨款制度的实施意见》《山东省省属本科高校绩效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山东省本科高校分类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青岛理工大学预算管理办法(修订)》《青岛理工大学学院(部)预算经费管理办法》及我校事业发展与财务管理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校内财务预算编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原则

2023年财务预算编制的原则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六个预算”改革方向,着力强化政府资源统筹调配,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兜牢安全发展底线,夯实预算管理基础,推动预算管理提质增效,提高财政政策的精准性、前瞻性。强化预算资金对落实党委行政重大决策部署的保障能力,紧紧围绕第三次党代会确定的“十大工程”目标任务,结合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充分整合利用现有资源,合理优化资金支出结构,从严从紧编制与学校财力状况相适应的校内预算,集中财力解决制约学校高质量、内涵式发展的全局性、关键性问题,着力推进学校事业发展和教职工民生改善。

二、基本思路

继续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兜窂“保人员、保运行、保安全”底线,预算收入严格做到应收尽收。预算支出分为两部分,一是基本支出,二是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主要指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扩大二级单位自主权,根据2023年学校财力与预算需求情况,确定基本支出规模,由学校进行二次分配后下达各单位2023年预算控制限额(即经费总额),由各单位细化编制本部门年度预算草案,经学校审批后上报省财政预算系统,一经确定不得调整。

项目支出:分为运转类项目(日常运行支出类)与非运转类项目,运转类项目包括:科研项目支出、图书资料购置、人才引育和学术团队建设、合作办学点分成经费、中外合作办学外方经费、校园设施日常维修维护、家具及设备租赁与购置、教学科研保障经费(物业、安保)等;非运转类项目指非日常运行支出项目,包括教学平台、实验平台、科研平台、学科建设、信息化建设、房屋建筑物与基础设施专项修缮、消防监控专项改造等。各项目申请单位论证完毕后报送归口管理部门,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审核、确认、排序后,将运转类(日常运行支出)项目报送至财务处,非运转类项目报送至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组织论证,以项目形式纳入“项目预算库”管理,做到预算一经批准即可进入招标采购等实施过程,不再组织方案论证等前期工作。

三、编制要求

(一)坚持提前谋划,做好深入研究

各财务预算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2023年预算编报工作,成立预算编制小组,并指定一名联络员报财务处。将预算编制与未来发展一起谋划,将专项资金与自有资金统筹考虑,将所有的刚性支出需求全部编入预算,做到应编尽编、编细编实。所有专项经费均须申报财务预算,对未申报的一律不予支持。

(二)坚持多渠道开源,增强预算资源统筹调配能力

要加强各类预算收入统筹,强化单位收入统筹管理。凡通过行使管理职能或对外提供服务取得的收入,均须编报收入预算,严格做到应收尽收,未纳入预算的收入一律不得安排支出。各预算责任单位应根据历年收入情况,综合考虑2023年增减变动因素,按照收入类别对各项收入进行全面测算,不得瞒报、漏报,严禁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

特别说明:根据省审计厅经济责任审计提出的意见,自营学生食堂的收入、学生浴池收入、校医院收入等提供服务取得的收入(非学校预算拨款)都必须全额编入收入预算,不得以收支差额列入预算收入;所有学院与部门的创收收入、大型仪器共享收入等必须全额编入预算收入,未纳入预算的收入一律不得安排支出。

(三)坚持多举措节流,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结合我校财务状况,要将过紧日子作为预算管理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同时,按照省财政厅要求,2023年预算编制要“继续压减日常公用经费定额标准20%以上,业务类运转项目预算实行零增长,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规模只减不增,大力精简会议、差旅、培训、论坛、庆典等活动,积极采用视频、电话、网络等方式开展,努力节约开支。”严控办公用房维修改造,严控通用资产配置计划,严禁超标准、超限额配备。各预算责任单位要从严从紧控制支出规模,按照轻重缓急确定项目安排优先顺序,可暂缓实施的项目尽量延缓至以后年度安排,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和急需刚性支出2023年各项专项资金规模原则上不得超过上年预算。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一定要以发展为要,从需要出发,实事求是、量入为出、搞好论证,不可无项目编制。

特别说明:我校在以前年度曾经出现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实际支出规模超过了上年度实际支出规模,在年底财务决算时根据有关会计准则调整了账簿记录。在省教育工委“重点领域廉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督查”中已经指出这个问题;目前正在进行的省审计厅经济责任审计又提出这个问题,并明确提出“‘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实际支出规模必须只减不增”。所以,我校2023年预算必须严格执行,请各单位予以支持与理解。

(四)坚持规范管理,提升预算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优化预算项目设置,加大项目精简整合力度,将同类项目、同类支出归并为若干相对稳定预算项目,能够清晰反映部门主要职责和工作重点。所有入库项目必须按规定履行立项及评审、论证等必要程序,项目信息应当完整、规范、准确填报,确保入库项目依据充分、支出内容明确具体,预算一经批复即可实施。健全预算执行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对连续两年预算执行较慢或者预计2022年底结转资金规模较高的项目,按比例压减2023年预算规模。

(五)坚持预算归口管理,强化部门审核功能

各预算责任单位有表1中相关支出预算的,统一按照附件2格式报送归口管理部门,由归口管理部门汇总审核后分别报送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财务处(按照表1中的标注报送)。预算责任单位、归口管理部门对预算编制、执行和绩效考核共同承担管理责任和执行责任。

表1 归口管理部门分工

序号

部门

归口管理预算内容

项目归类

1

教务处

短期师资培训、教研教改、教学竞赛、公共课经费、卓越工程师班、专业认证、专业评估等教学类经费。其中,涉及教学实验平台建设的项目由教务处汇总论证确认排序后报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其余日常运转类支出汇总审核确认后报财务处

2

研究生处

导师短期交流及培训;研究省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及全英文课、教学成果奖(研究生)、研究生学科竞赛、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及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等教育教学项目;省、校联合培养基地的建设,国家级联培基地的培育;研究生业务经费;研究生招生、就业专项费;研究生奖助经费;研究生教育国际化项目;研究生信息化系统日常运行维护经费(易通维护,合同约定)。涉及到平台建设的汇总论证确认排序后报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其余报财务处

3

科技处

各类自然科学类科研项目(含引进人才科研设备)、科研平台建设的仪器设备、家具购置,涉及平台建设的项目由科技处汇总论证确认排序后报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其余科研收入、日常支出报财务处

1、科研项目支出

4

人文社科处

各类人文社会科学类科研项目(含引进人才科研设备)、科研平台建设的仪器设备、家具购置,涉及平台建设的项目由人文社科处汇总论证确认排序后报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其余科研收入、日常支出报财务处

1、科研项目支出

5

图书馆

图书、期刊数据库等资料购置,汇总审核确认排序后报财务处

1、图书资料购置

6

人事处

人才引进与团队建设、长期师资培训和教师进修、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师项目、岗位培训、临时用工、绩效奖励,汇总审核确认排序后报财务处;人才引进与团队建设同时报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7

国际交流处

各类教学科研、公务活动等出国出境,中外合作办学外方分成,汇总审核确认排序后报财务处

8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

全校办公软件、网络建设、各部门管理系统建设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汇总论证确认排序后报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1、校园网络建设

9

基本建设处

基本建设,汇总审核确认排序后报财务处

1、基本建设

10

后勤管理处

房屋建筑物修缮等项目类(非日常运行类)汇总论证审核确认排序后报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后勤运行保障、物业管理费、日常修缮等日常运行类,汇总论证确认排序后报财务处

1、校园设施维修

11

安全管理处

消防、监控、交通设施建设等项目类(非日常运行类)汇总论证审核确认排序后报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消防、监控设施维修维保、校园安保等日常运行类,汇总论证确认排序后报财务处

1、校园设施维修

12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行政办公设备及家具租赁及购置、设备维修费、教学实验室建设、校区搬迁等。其余日常运行类汇总审核确认后报财务处

1、家具及设备购置

13

继续教育学院

各类办学点分成,汇总审核后报财务处

1、办学点分成经费

14

财务处

会议费:按照上级对“五项经费”的管理要求,在向相关管理部门提报预算需求的基础上,同时单独报送财务处;

培训费:按照上级对“五项经费”的管理要求,在向相关管理部门提报预算需求的基础上,同时单独报送财务处。

(六)严格加强预算执行控制

财政厅要求“预算一经批准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或开展政府采购。除政策性、突发性、应急性事项外,执行中一般不追加预算,确需出台的政策优先通过调整现有资金结构解决,确实难以调整的,通过以后年度预算安排。”

预算执行已经纳入省教育厅年终对高等学校的考核,根据预算执行情况扣减学校考核分;且省教育厅原则上不允许调整预算与政府采购计划(省政府将全省教育系统调整情况纳入对教育厅的年终考核)。

(七)强化预算与绩效深度融合机制

根据项目支出需求精准安排预算,预算安排与预算执行精准匹配。建立健全绩效管理体系,强化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绩效管理,推进预算与绩效管理深度融合,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效能。对新增项目做好事前绩效评估,增强绩效目标的科学性、完整性以及预算资金的匹配度。严格绩效管理结果应用,对绩效评价结果达不到优良等次等项目,按不低于预算总额10%压减2023年度预算。

(八)其他要求

1、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政府采购管理要求,各部门安排的属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的支出,在报送资金预算的同时将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报送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特别说明:因政府采购工作政策性很强,要熟知相关文件,政府采购支出预算编制要准确,原则上年度内不再调整政府采购计划。相关政策请及时联系学校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2、学校预算编制需要有关基础数据作为依据,请相关部门协助提供。其中,各部门人员情况表、本专科生名单表、研究生名单表分别由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处提供。

四、预算编制内容及说明

(一)收入预算

收入预算主要包括科研事业收入、函授夜大学费、在职教育收费、培训班、考试(务)费、报名费、测试费、房屋(场地)租金、资产处置收入、科技成果转让收入、实验室对外服务收入、捐赠收入、校办产业上缴利润等各项收入,以及博士后经费、专家津贴拨款及其他非省财政安排的各类项目拨款等。

编制要求:收入预算要打实、编准,按附件1表3格式填报各项收入及测算依据。

注:学历教育学宿费收入由财务处统一编制,科研事业收入、技术(成果)转让收入由科技处、人文社科处分别汇总各学院收入预算编制。

(二)支出预算

支出预算主要包括预算单位日常运行经费预算、创收经费项目预算、项目经费预算。

1、日常运行经费(包干费等)。由预算责任单位结合2023年工作计划编报预算支出建议数(按附件1表4格式报财务处)。

财务处根据上级部门有关2023年日常运行经费预算编制的文件精神和学校具体预算要求,结合各预算责任单位2022年实际支出、2023年预算支出建议,以及学校2023年预算收入情况,核定预算责任单位的预算经费。

2、创收经费支出预算由创收单位根据学院或部门创收收入和《青岛理工大学创收收入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分配比例,合理编制支出预算(按附件1表4格式报财务处)。

3、2023年所有项目经费继续实行归口管理,由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按照本通知时间要求,组织完成2023年归口专项预算编报工作。各学院(部门)申请专项经费安排的项目预算支出,须先报送至归口管理部门,由归口管理部门论证后按照附件2的格式报送。2023-2025年中期财政规划(三年滚动项目库)由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组织申报、论证、确认并排序,并按照附件2的格式汇总。

特别说明:按照省教育厅、财政厅的要求,专项资金项目库建设中,项目的论证要充分,上级财政批复资金时将与项目一一对应批复,并直接在预算系统内链接。项目资金获批后,直接进入实施阶段(不允许补充、更换项目),即组织政府采购招标及后续工作,不再组织前期可行性与实施方案的论证(要资金跟着项目走,杜绝资金等项目,如果项目建设论证不充分则暂缓入库);专项资金如有结余,省财政收回结余资金;如果项目验收不合格,归口管理部门按照省财政有关专项资金管理规定退回资金。按照上级要求,前期资料不全、未得到学校立项审批的项目2023年一概不安排预算。

五、2022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相关要求

所有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双高建设工程、本科高校教学改革、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强化建设计划、优秀青年创新团队、思想政治工作重点计划经费、协同创新计划、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等),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将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主要包括事前绩效目标申报、事中绩效运行监控、事后绩效评价以及评价结果应用。绩效目标与绩效评价将报省人大并向社会公开;绩效运行监控与评价结果将与分类考核和经费安排挂钩。

相关工作将根据省教育厅后续下发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请相关单位予以配合。

六、编报程序

(一)编报程序

2023年学校预算编报实行“两上两下”的工作程序。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一上”

(1)2022年8月20日前报送收入预算表(附件1表3)(收入责任部门)与基础数据表。

(2)运转类项目(即日常运行类支出)专项资料(附件2)由各预算责任单位于8月20日前报归口管理部门(见表1),归口管理部门于8月24日报送报财务处,财务处报经学校审批后于8月31日前录入省财政厅预算管理系统并书面报省教育厅、财政厅。

(3)各预算责任单位其他项目(非日常运行类支出)于9月5日前将论证完毕的项目报归口管理部门入库(见附件1表4),归口管理部门于9月10日前报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于9月15日前完成“全校2023年项目库”及“2023-2025年中期财政规划三年滚动项目库”的滚动调整工作后报财务处,财务处于9月20日前报省财政厅。

(4)基本支出等其他资料于9月10日前报送财务处。

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同时报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表2 “一上”阶段各项工作时间表

序号

工作内容

责任部门

完成时间

1

单位基础数据表(附件1表1-2)

人事处

8月20日

2

收入预算表(附件1表3)

收入责任部门

8月20日

3

运转类项目(日常运行支出类)专项资料(附件2)报归口管理部门

预算责任单位

8月20日

4

运转类项目(日常运行支出类)专项资料(附件2)的汇总、审核、确认并报财务处

归口管理部门

8月24日

5

将经学校批准的运转类支出录入省财政厅预算管理系统并书面报省教育厅、财政厅

财务处

8月30日

6

项目论证资料(非日常运行类支出)报归口管理部门

预算责任单位

9月5日

7

项目(非日常运行类支出)经审核、确认、排序后报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归口管理部门

9月10日

8

“全校2023年项目库”及“2023-2025年中期财政规划三年滚动项目库”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9月15日

9

将“全校2023年项目库”及“2023-2025年中期财政规划三年滚动项目库”录入省财政厅预算系统并书面上报省教育厅、财政厅

财务处

9月20日

10

基本支出等其他资料

预算责任部门

9月10日

2、“一下”

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批复意见(省财政厅、教育厅将根据学校“一上”情况批复学校财政拨款额度),学校研究确定全校基本支出、项目支出规模。并及时下达各预算责任单位预算控制限额(经费总额)、支持项目名录。

3、“二上”

各预算责任单位根据学校下达的预算控制限额,细化编制本单位年度预算方案并报财务处,需要招标的支出同时向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提报招标需求;项目(非日常运行类)责任单位、归口管理部门细化方案向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提报招标需求。

4、“二下”

财务处汇总审核各单位细化的年度预算方案,报经学校审批后,正式下达各单位2023年预算。

(二)报送方式及联系人

编报财务预算涉及的有关文件与表格,请到财务处网站下载。所有纸质材料均须加盖部门公章、部门负责人签字,并报分管(联系)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送。

1、财务处

纸质材料报送地点:嘉陵江路校区综合服务中心106房间财务处综合计划科、电子版材料报送邮箱:jhk@qut.edu.cn。

联系人:黄晓兵  联系电话:85071887(18766282997)

 

联系人:范若联  联系电话:85071308(13964811026)

联系人:胡芸玮  联系电话:86875798(15165291001)

2、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纸质材料报送地点:嘉陵江路校区综合服务中心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705房间、电子版材料报送邮箱:niujingyi1978@163.com。

联系人:牛景轶  联系电话: 85071619(13864223813)

3、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纸质材料报送地点:嘉陵江路校区综合服务中心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503房间、电子版材料报送邮箱zhtb@qut.edu.cn。

联系人:朱志刚  联系电话: 85071780(13792902199)

七、其他特殊事项说明

1、关于专项经费支出的要求。上级和学校各专项经费(含包干费二次分配后专项经费)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款专用、不得挪用,2022年11月30日之前未完成支出的统一收回,其中省级财政专项经费未按时完成支出将由省财政统一收回;校级专项经费统一收归学校,按照上级要求全额编入2023年预算。

特别说明:请各单位要聚焦“双高建设经费”等财政专项资金,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快项目实施。确保在11月15日前项目验收结束,并提出资金支付计划。财政专项资金必须通过“零余额账户”支付,每月20日前学校需要向省教育厅提报下一个月资金需求计划。学校须待省财政批准计划并划拨款项后才能够支付资金。2022年度预算内财政专项资金如果11月20日之前没有提报资金支付计划,则剩余资金省财政将全额收回,并相应调减2023年度预算资金额度。

以前年度,也曾经采用“灵活方式”先行将财政专项资金支付,后续完成项目建设。这种处理方式,按照审计与巡视要求,将会定位为“套取财政资金”,是严重的违规问题。

2、有关经费的结转事项。2022年各单位经费中管理费、创收经费、奖励性绩效、捐赠奖励均结转2023年度使用;科研、教研教改、科研启动费等个人项目经费均结转2023年度使用;学生奖助学金结转2023年度使用。根据学校实际工作需要与疫情防控影响因素,经请示上级主管部门,2022年包干费可结转2023年继续使用。其余所有专项经费(含包干费二次分配后专项经费)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未按时完成支出的全部收回。

3、关于2022年度预算经费的拨付与支出。鉴于学校资金压力,需要加大经费拨付与支出调控力度,有效防控财务风险。在保障学校安全、有效运行的基础上,总体原则按照实现资金收入的前提下才能进行资金支出。采用有计划、有节奏方式进行资金支出,支出必须在满足学校人员支出的前提下进行,到目前为止学校预算经费拨付约60%,各学院、部门的有些预算经费指标的拨付与支出要适度延后,甚至有些经费支出要延迟到2023年再实际支出,希望得到大家的理解与支持。

4、有关项目库建设事项。2022年受经费总额有限影响,非运转类项目库执行率比较低。2023年预算调整项目库申报方式,一是去年已经申报未获批立项的项目不需要再重新报送,直接进入项目库。二是严格控制新增项目,根据上级文件要求,2023年专项资金规模原则上不得超过上年预算,因此各项目申报单位必须经过充分论证后报归口部门,由归口部门将新增项目与去年项目重新论证排序后报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学校根据2023年经费总体情况择优从项目库中选择经费支持项目。

 

请各单位编制2023年预算工作人员加入“2023年预算编制工作群”

附件:1、2023年部门预算建议表

2、专项填写资料

 

财务处

2022年7月13日

 

上一条:关于2022年财务年终决算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下一条:财务处2022年暑期值班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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