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强化公用经费管理 严肃财经纪律”的说明》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23   发布人:   来源:   点击:[]

关于印发《“强化公用经费管理 严肃财经纪律”的说明》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学校第二十五次校长办公会集体学习了财务处通报的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公用经费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研究了学校贯彻落实意见。会议指出,学校将按照《意见》要求,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按照会议将《意见》及有关的财务管理规定分类汇总,形成简便易行、清晰明确的明白纸,发放各部门、学院使用的要求,我处结合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经过认真梳理,形成了《“强化公用经费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说明》,请遵照执行。

《青岛理工大学财务报销手册》(暂用名)编撰工作,我处已安排部署,并将结合上级有关政策和学校规定滚动更新,年底前印发。

财务处 2016922

“强化公用经费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说明

一、严格差旅费管理。差旅审批单作为财务报销的凭证之一,无特殊情况不得以事后报销审批代替事前审批。从严控制国内差旅人数和天数,对无明确公务目的、无实质公务内容的一律不得批准,严禁以公务差旅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差旅费报销超出规定标准的住宿、交通费用由个人自理。严禁报销公款旅游、变相公款旅游、借出差绕道或中途滞留旅游等费用。

二、严格执行会议费、培训费开支标准。按照务实高效、厉行节约的原则办会、组织培训,严格控制数量、时间、规模。严格按支出审核责任制和开支范围、标准有关规定,审批资金使用、票据管理和支出。一会一结算、一培训一结算,费用报销应提供会议或培训通知、参加人员名单、费用原始明细单据,以及应报批会议、培训的批文等凭据。严禁以会议、培训名义进行公款宴请、公款旅游,列支公务接待费、办公设备等与会议、培训无关的费用套取资金。

三、严格公车购置和运行维护经费管理。公务用车实行政府集中采购,保险、维修、加油等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定点管理,严禁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在车辆维修费用中虚列或者夹带其他费用,严禁公款报销私家车费用,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费用支出。

四、严控公务接待经费开支。按公务接待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范围、标准和陪餐人员,不得突破接待费预算规模。接待清单应如实反映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由相关负责人审签,作为报销的凭证之一并接受审计。从严审核报销公务接待费支出,报销凭证应当“一函一票两单”(公函、财务票据、公务接待审批单、接待清单)俱全,严禁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严禁同城部门(单位)之间用公款相互宴请。

五、严控出国(境)经费开支。严格实行因公出国(境)计划审批、出访团组和人员信息公示、经费预算总额控制制度。严禁挪用其他资金及接受或变相接受企事业单位资助。严禁报销与出访任务无关的支出。

六、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切实加强财务收支管理。严禁截留、坐支、挤占、挪用各类公款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变相发放福利。严格按照财政供养人员实名制和国家工资津贴补贴管理有关要求,如实申报、核定人员信息和经费预算。认真执行国家和省津贴补贴政策,严格履行改革性补贴和奖励性补贴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水平,不得违反规定自行新设项目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不得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不得以公款支付或垫付应由个人负担的物业费、通讯费、取暖费等费用。对滥发津贴补贴的单位和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严格国有资产管理。切实加强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避免重复购置,防止损失浪费。严格执行资产配置标准,规范办理验收、移交、入库、核算等手续。切实做到定期清查、家底清楚、账实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处置国有资产应当按规定报批。不得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规定,将国有资产落在个人名下,严禁公款私存、私放。

教学科研人员差旅费、会议费、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厅字201617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规定执行。

八、强化预算编制、执行管理,推进预决算公开。完善按经济分类科目编制预算的内容和方法,促进预算编细、编实、编准。进一步加强对接待、出国(境)、公车、会议、差旅、培训等经费的列支审核,规范支出范围,细化功能和经济分类科目。涉及政府采购的,要依法应编尽编政府采购预算。

严禁无预算、超预算花钱,严禁擅自改变预算资金支出用途,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套取预算资金。差旅费使用公务卡结算,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要以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结算,减少现金支出。

进一步健全信息披露机制,加强外部反映评估和舆情引导,促进各类预决算信息全面、完整、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部门应准确统计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等数据,用以决算公开。

九、加强内控监督、强化责任落实、严肃执纪问责。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认真查找支出管理中存在的风险点和薄弱点,制定风险防范、互相监督、职责明确的制衡约束机制。明确公用经费的支出标准和报销流程,不合规、超标准、要件不全的财务单据一律不予报销。规范会计核算,真实反映会计信息,加强支出审批审核控制。

要将各项财务制度和支出标准作为财务活动的基本准则,进一步建立健全责任制,完善奖惩措施,确保各项制度规定、支出标准落实到位。重大开支项目应集体研究决定,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对部门单位财务开支的合规性、真实性负责;财务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要立足岗位职责依法依规办理财务事项,加强审核与监控。

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时刻保持对财经纪律的敬畏意识,主动加强监管,自觉接受监督。要严肃问责追究,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严格依法依规查处,切实遏制财务管理中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努力形成严肃财经纪律、严守财经秩序的浓厚氛围。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6年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公务用车费预算管理及报销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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