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实施会计凭证影像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4   发布人:   来源:   点击:[]

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的意见》《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推进高等学校财务治理任务落实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提高财务服务质量,方便广大师生查阅会计凭证,节省查阅时间,让“数据多跑路,师生少跑腿”。学校将于2024年9月1日起正式启用会计凭证影像化系统,全面推行会计凭证影像化,所有报销单据将进行扫描并形成电子档案。会计凭证影像化将为经费管理、会计档案查询、科研项目决算、结题及其他各类财务审计工作带来极大便利。

为保证凭证影像化工作顺利进行,报销单据要符合凭证影像化要求的规范签字及票据粘贴方式,为了让广大师生尽快熟悉并掌握凭证影像化的使用流程和票据粘贴操作要领,财务处专门制作了《凭证影像化票据粘贴规范》《凭证影像化使用流程》《票据粘贴单》,请大家遵照粘贴规范和使用说明进行操作,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财务处核算科,电话:86875797。


附件1:《凭证影像化票据粘贴规范》

附件2:《凭证影像化使用流程》

附件3:《票据粘贴单》

财务处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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