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青岛理工大学 关于做好2025年财务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3   发布人:   来源:   点击:[]

各预算责任单位:

为科学编制学校2025年财务预算,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优化支出结构,增强保障能力。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山东省省级非财政拨款资金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按照学校第四次党代会工作报告部署,结合学校目前财务状况,现将2025年财务预算编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原则

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工作精神和省教育厅、财政厅工作要求,落实学校第四次党代会关于锚定一个目标,实现两个突破,打好两大攻坚战,实施四大提升行动工作要求,从严从紧编制与学校财力状况相适应的预算,集中财力解决制约学校高质量、内涵式发展的全局性、关键性问题,严肃纪律防范风险,保障学校健康平稳运行。

二、基本思路

继续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保安全”原则,预算收入严格做到应收尽收。预算支出分为两部分,一是基本支出,二是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主要指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项目支出:分为运转类项目(日常运行支出类)与发展类项目。

1.运转类项目包括:科研项目支出、图书资料购置(含纸质图书与数字资源)、人才引育和学术团队建设、合作办学点分成经费、中外合作办学外方分成经费、校园设施日常维修维护、家具及设备租赁与购置、日常运转保障经费(物业、安保、水电暖等)、高等学校学生奖助学金、后勤服务保障经费等。运转类(日常运行支出)项目,由各项目申请单位论证完毕后报送归口管理部门,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确认、排序后报送至财务处。

2.发展类项目指非日常运行支出项目,包括教学实验、科研平台、学科建设、信息化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发展类项目按照《青岛理工大学发展类项目库建设管理办法》执行,具体要求由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另行通知。

三、编制要求

(一)坚持提前谋划,编实编细预算

各财务预算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2025年预算编报工作,成立预算编制小组,并指定一名联络员报财务处。要将保障学校重点任务落实作为预算安排的首要任务,确保把必须安排的支出纳入预算盘子,不得在预算之外甩出“硬缺口”。

(二)坚持多元筹资,增强资源统筹管理

加强各类预算收入统筹,强化单位收入统筹管理。所有收入均须编报收入预算,严格做到应收尽收,坚决执行“收支两条线”,未纳入预算的收入一律不得安排支出。各预算责任单位应综合考虑2025年增减变动因素,按照收入类别对各项收入进行全面测算,不得瞒报、漏报,严禁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

特别说明:根据《山东省省级非财政拨款资金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要求,“非财政拨款资金纳入预算指标账管理。预算执行中,单位资金实际收入超过年初预算的,原则上不新增安排当年支出。”可以结转以后年度使用。

(三)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强一般性公用支出管控

结合我校财务状况,将过紧日子作为预算管理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按照省政府要求,“各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预算执行情况等调整优化运转类项目安排,避免资金固化和低效闲置。大幅压缩论坛、节庆、展会等活动,从严控制会议、培训,严格执行相关开支范围和标准,不得列支与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大中型维修改造严格执行“非危不修”。从严从紧控制支出规模,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和急需刚性支出,2025年一般性支出资金规模原则上不得超过上年预算。”

(四)坚持预算归口管理,强化归口审核功能

各预算责任单位有表1中相关支出预算的,统一按照附件2格式报送归口管理部门,由归口管理部门汇总审核后分别报送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财务处(按照表1中的标注报送)。预算责任单位、归口管理部门对预算编制、执行和绩效考核共同承担管理责任和执行责任。

表1归口管理部门分工

序号

部门

归口管理预算业务范围

1

教务处

短期师资培训、教研教改、教学竞赛、公共课经费、卓越工程师班、专业认证、专业评估、教学成果奖(本科)等教学日常运转类经费支出汇总审核确认后报财务处;涉及本科教学实验室、中心、基地建设及其配套设施,多媒体、网络教学基本条件建设等教学实验类建设的项目,由教务处汇总审核论证确认排序后,报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2

研究生院

导师短期交流及培训;研究省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及全英文课、教学成果奖(研究生)、研究生学科竞赛、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及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等教育教学项目;省、校联合培养基地的建设,国家级联培基地的培育;研究生业务经费;研究生招生、就业专项费;研究生奖助经费;研究生教育国际化项目;研究生信息化系统日常运行维护经费(易通维护,合同约定)等日常运转类支出由研究生院汇总审核确认后报财务处。

3

科技处

各类自然科学类科研项目(含引进人才科研设备)、科研平台建设的仪器设备、家具购置,涉及政府主管部门批建、学校自建等各类实验室、研究基地、研究中心和协同创新中心及其配套设施等科研平台类(理工)建设的项目,由科技处汇总审核论证确认排序后,报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理工类科研收入、支出由科技处汇总审核报财务处。

4

人文社科处

各类人文社会科学类科研项目(含引进人才科研设备)、科研平台建设的仪器设备、家具购置,涉及政府主管部门批建、学校自建等各类实验室、研究基地、研究中心和协同创新中心及其配套设施等科研平台类(人文社科)建设的项目,由人文社科处汇总审核论证确认排序后,报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人文社科类科研收入、支出由人文社科处汇总审核报财务处。

5

图书馆

图书、期刊数据库等资料购置(含教学院部),由图书馆汇总审核确认排序后报财务处。

6

人事处

人员经费支出、人才引进与团队建设、长期师资培训和教师进修、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师项目、岗位培训、博士后经费等,由人事处汇总审核确认排序后报财务处。

7

国际交流处

各类教学科研、公务活动等出国出境,中外合作办学外方分成,由国际交流处汇总审核确认排序后报财务处。

8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

全校办公软件、网络建设、各部门信息管理系统等信息化建设类建设的项目,由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汇总审核论证确认排序后,报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9

基本建设处

基本建设项目,由基本建设处汇总审核确认排序后报财务处。

10

后勤管理处

后勤运行保障、物业管理费、日常修缮等日常运行类,汇总论证确认排序后报财务处。

11

安全管理处

消防、监控设施维修维保、校园安保等日常运行类,汇总论证确认排序后报财务处。

12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办公设备及家具租赁及购置(含部门及教学院部)、设备日常维修费等日常运行类汇总审核确认后报财务处;涉及实验室公共安全条件改善、房屋建筑物与基础设备设施修缮改造及更新、绿化及校园环境改造工程、安保消防设备改造、学生公寓家具及设备条件改善、教学公用家具条件改善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类的项目,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汇总审核论证确认排序后,报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13

继续教育学院

各类办学点分成,由继续教育学院汇总审核后报财务处。

14

财务处

会议费:按照上级对“五项经费”的管理要求,在向相关管理部门提报预算需求的基础上,同时单独报送财务处;
  培训费:按照上级对“五项经费”的管理要求,在向相关管理部门提报预算需求的基础上,同时单独报送财务处。


(五)加强预算刚性约束,严格预算执行

上级主管部门要求“预算一经批准,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或开展政府采购。”

(六)其他说明

1.各部门安排的属于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的支出,在报送资金预算的同时将政府采购预算报送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相关工作按照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要求执行。

2.学校预算编制需要有关基础数据作为依据,请相关部门协助提供。其中,各部门人员情况表、本专科生名单表、研究生名单表分别由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提供。

3.根据省级预算通知要求,“改进人员类项目支出编报模式,推进人员工资信息共享共用,各部门要及时在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资管理系统中维护相关信息,并作为申报预算的依据。”请组织部、人事处及时维护相关信息,确保人员支出预算编制准确。

四、预算编制内容及说明

(一)收入预算

收入预算主要包括科研事业收入、函授夜大学费、在职教育收费、培训班、考试(务)费、报名费、测试费、房屋(场地)租金、资产处置收入、科技成果转让收入、实验室对外服务收入、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收入、捐赠收入、校办产业上缴利润、食堂、浴池、校医院、幼儿园等各项收入,以及博士后经费、专家津贴拨款等非同级财政拨款。

编制要求:收入预算要编实编准,按附件1表3格式填报各项收入及测算依据。

注:学历教育学宿费收入由财务处根据学生数统一测算编制,科研事业收入、技术(成果)转让收入由科技处、人文社科处分别汇总各学院收入预算编制。

(二)支出预算

支出预算主要包括预算单位日常运行经费预算、创收经费项目预算、项目支出预算。

1.日常运行经费。由预算责任单位结合部门职责与2025年工作计划编报2025年预算支出建议数(按附件1表4格式报财务处)。

2.创收经费支出预算由创收单位根据学院或部门创收收入和《青岛理工大学创收收入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分配比例,合理编制支出预算(按附件1表4格式报财务处)。

3.2025年所有项目经费继续实行归口管理,由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按照本通知时间要求,组织完成2025年归口专项预算编报工作。各学院(部门)申请专项经费安排的项目支出预算,须先报送至归口管理部门,由归口管理部门论证后按照附件2的格式报送。2025-2027年中期财政规划(三年滚动项目库)由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组织申报、论证、确认并排序,并按照附件2的格式汇总。

五、编报程序

(一)编报程序

1.2024年8月15日前报送收入预算表(附件1表3)(收入责任部门)与基础数据表。

2.运转类项目(即日常运行类支出)专项资料(附件2)由各预算责任单位于8月15日前报归口管理部门(见表1),归口管理部门于8月21日报送报财务处,财务处于8月31日前录入省财政厅预算管理系统并书面报省教育厅、财政厅。

3.基本支出等其他资料于9月10日前报送财务处。

4.发展类项目(非日常运行类支出)(附件2),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于9月15日前完成“全校2025年发展类项目库”及“2025-2027年中期财政规划三年滚动项目库”的滚动调整工作后报财务处,财务处于9月20日前报省财政厅。

表2   各项工作时间表

序号

工作内容

责任部门

完成时间

1

单位基础数据表(附件1表1-2)

人事处

8月15日

2

收入预算表(附件1表3)

收入责任部门

8月15日

3

运转类项目(日常运行支出类)专项资料(附件2)报归口管理部门

预算责任单位

8月15日

4

运转类项目(日常运行支出类)专项资料(附件2)的汇总、审核、确认并报财务处

归口管理部门

8月21日

5

将经学校批准的运转类支出录入省财政厅预算管理系统并书面报省教育厅、财政厅

财务处

8月31日

6

基本支出等其他资料

预算责任部门

9月10日

7

“全校2025年发展类项目库”及“2025-2027年中期财政规划三年滚动项目库”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9月15日

8

将“全校2025年项目库”及“2025-2027年中期财政规划三年滚动项目库”录入省财政厅预算系统并书面上报省教育厅、财政厅

财务处

9月20日

5.财务处汇总审核各单位年度预算方案,根据学校财力状况报经学校审批预算方案后,正式下达各单位2025年预算。

(二)报送方式及联系人

编报财务预算涉及的有关文件与表格,请到财务处网站下载。所有纸质材料均须加盖部门公章、部门负责人签字,并报分管(联系)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送。

纸质材料报送地点:嘉陵江路校区综合服务中心106房间财务处综合计划科。

电子版材料报送邮箱:huangxiaobing@qut.edu.cn。

联系人:黄晓兵 联系电话:85071887(18766282997)

联系人:范若联 联系电话:85071308(13964811026)

请各单位编制2025年预算工作人员加入“2025年预算编制工作群”

附件:1.部门预算建议表

       2.专项填写资料


                财务处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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