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是学校主管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招投标管理和服务的职能部门。其工作职责是: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政策、财政法规和会计制度,负责拟订校内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负责筹措办学经费,组织各项收入,做好学校各项收费的审核、立项、报批、收取、检查等工作,做好财政票据、税务发票及其它票据的使用。
负责财务内部控制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负责编制财务预算、财务决算和各类财务报告,定期进行财务分析,为学校经济决策提供信息。
负责学校教育事业经费及其他各项经费收支的核算与管理工作。
负责学校基本建设财务核算管理工作。
负责学校银行账户和资金收支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办理学校信贷业务。校园一卡通资金结算业务。
负责薪酬、劳务费发放和住房公积金的计提、缴存工作;负责公务卡财务事务的管理。
负责学生奖贷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金的核算与管理工作。
负责个人所得税及其他涉税事务管理。
负责招投标管理与服务中心工作。
负责代管独立核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负责设在财务处的学校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的工作。
完成学校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